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4-19 点击:
根据长大团函【2019】12号文件,经个人申报、院团委审核,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拟推荐“共青团先进集体及个人”候选人如下:
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到11#206。
公示时间:2019年4月19日——2019年4月21日
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团委
2019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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